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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3次 2018/6/9 13:46:25 分类:电力设备 来源:互联网
近日,江西省、安徽省对各地方光伏电站扶贫项目进行了核查并进行了公示,其中涉及江西省广丰区、永修县、石城县3地区、安徽省宜秀区、太和县、叶集区、舒城县、颍东区、田家庵区、来安县、绩溪县、南陵县、肥东县、望江县、歙县、颍州区、祁门县、泗县、涡阳县16地区,具体详情如下:
江西省
1.广丰区纳入国家补助目录光伏扶贫项目情况公示
经区光伏扶贫项目自查小组核查后,现将上饶市广丰区纳入国家补助目录光伏扶贫项目情况公示如下(共3个):
我区光伏扶贫电站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发电户号申报错误,扶贫信息系统中发电户号为:
1、塘狮村光伏扶贫电站 发电户号2458
2、管村村光伏扶贫电站 发电户号2459
3、七星村光伏扶贫电站 发电户号2465
经核查后,实际发电户号为:
1、塘狮村光伏扶贫电站 发电户号0416066951
2、管村村光伏扶贫电站 发电户号0375957174
3、七星村光伏扶贫电站 发电户号0420968010
公示时间从2018年6月1日起至2018年6月8日止。对上述公示项目有什么意见,请于2018年6月10日前来信来电向上饶市广丰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举报电话:0793——2652525
邮政编码:334600
上饶市广丰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1日
2.关于永修县纳入国家补助目录光伏扶贫项目核查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和财政部三家联合下发的《关于对纳入国家补助目录光伏扶贫项目有关情况核查的通知》,我县出台了光伏扶贫项目核查工作方案,成立了县光伏扶贫项目核查工作小组,对纳入国家补助目录光伏扶贫项目(名单见附件)进行了核查,暂未发现项目违规申报和建设质量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从即日起7日内向县光伏扶贫项目核查工作小组提出意见。
监督电话:3233149(县发改委) 3230869(县扶贫办)
永修县光伏扶贫项目核查工作小组
2018年5月30日
3.关于石城县开展纳入国家补助目录光伏扶贫项目核查的公示
根据《江西省扶贫和移民办公室、江西省能源局和江西省财政厅转发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对纳入国家补助目录光伏扶贫项目有关情况核查的通知》(赣扶移字〔2018〕15号)文件要求,经过核查,现将财政部《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光伏扶贫项目)的通知》(财建〔2018〕25号)文件所列我县纳入国家补助目录光伏扶贫项目核查情况进行公示:
一、项目申报
该已纳入国家补助目录的10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于2016年4月启动实施方案编制,该10个项目计划帮扶525户贫困户。实施方案经过各级发改、扶贫等部门逐级审核上报,并于2016年12月通过县发改委项目备案,备案文件为《关于石城县赣江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56.54mw光伏扶贫项目备案的通知》(石发改字〔2016〕315号)。
二、项目实施
为确保已纳入国家补助目录的10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设计的规范性,根据光伏、电力行业等有关要求,我县聘请了具有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资质的杭州鸿晟电力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为设计单位。项目于2016年12月启动建设,2017年6月30日前全部建成并网,并通过了县发改委、县扶贫办、县财政局等部门组织的联合验收,拿到了供电部门核发的电站发电户号。
项目采用组件为已纳入工信部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的中电电气组件、上能电气和浙江锦浪的逆变器,产品检测合格证齐全,设备安装时经过现场质量抽检。根据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及有关要求,主要设备的质保期限分别为:组件12年、逆变器6年、汇流箱2年、变压器2年,本项目所选设备均按要求明确质量年限。
三、项目资金
以上10个电站分布在8个乡镇,均选择符合发展光伏规定建设条件的荒山荒坡、未利用地等山地进行建设,采用全额上网模式,总投资约1831.2万元。
四、项目受益
石城县已纳入补助目录的光伏扶贫项目共10个,总容量为2616kw,分别为大由乡河斜村村级电站(2号),容量186kw,覆盖贫困户37户;丰山乡沿沙村村级电站(2号),容量279kw,覆盖贫困户56户;高田镇高田村村级电站(3号),容量279kw,覆盖贫困户56户;横江镇秋溪村村级电站(1号),容量279kw,覆盖贫困户56户;横江镇友联村村级电站(1号),容量为279kw,覆盖贫困户56户;横江镇罗云村村级电站(6号),容量为244kw,覆盖贫困户49户;木兰乡田江村村级电站(1号),容量为279kw,覆盖贫困户56户;屏山镇新富村村级电站(5号),容量为279kw,覆盖贫困户56户;小松镇许坊村村级电站(1号),容量为233kw,覆盖贫困户47户;珠坑乡高玑村村级电站(5号),容量为279kw,覆盖贫困户56户。
监督电话:5793363(县扶贫办)。
石城县扶贫和移民办公室
2018年5月29日
安徽省
1.关于宜秀区五横乡白林村60kw光伏电站扶贫项目核查的公示
2018年6月1日,宜秀区扶贫办组织发改委、财政局对五横乡白林村光伏电站扶贫项目进行了核查,严格对照皖扶办〔2018〕61号文件要求开展,现将核查结果予以公示。
附件:安徽省纳入目录光伏扶贫项目核查表
公示时间:2018年6月1日-2018年6月7日
联系电话:0556-5939125
宜秀区扶贫办
2018年6月1日
2.太和县关于对纳入国家补贴目录光伏扶贫项目核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扶贫办 安徽省能源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对纳入国家补助目录光伏扶贫项目有关情况核查的通知》(皖扶办〔2018〕61号)文件要求,我县认真组织开展了对2015-2017年建设所有光伏扶贫项目的核查工作,现将我县核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2018年6月8日-14日),敬请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联系电话0558-8691228。
公示内容如下:
一、核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成立组织机构。我县成立了由扶贫办、发改委、财政局和供电公司人员参加的核查组。成立了以县委常委海治国任组长的光伏扶贫项目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太和县纳入国家补助目录光伏扶贫项目核查工作方案》(太扶组〔2018〕30号),明确了各单位的职责分工和核查内容,保证了核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核查规模
1.已纳入补助目录项目
我县已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附加电价补助目录光伏扶贫电站1671个,装机规模24108千瓦。其中,村级光伏扶贫电站169个,装机规模19602千瓦;户用光伏扶贫电站1502个,装机规模4506千瓦。此次,开展核查光伏扶贫电站1706个,装机规模34746千瓦,其中,村级光伏扶贫电站204个,装机规模30240千瓦;户用光伏扶贫电站1502个,装机规模4506千瓦。
2.未纳入补助目录项目
我县未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附加电价补助目录光伏扶贫电站35个,装机规模10638千瓦,其中,村级光伏扶贫电站35个,装机规模10638千瓦。此次,开展核查光伏扶贫电站1706个,装机规模34746千瓦,其中,村级光伏扶贫电站204个,装机规模30240千瓦;户用光伏扶贫电站1502个,装机规模4506千瓦。
(三)核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已纳入补助目录项目存在的问题
我县核查已纳入补助目录电站共1671个,装机规模24108千瓦,未发现出现问题的光伏扶贫电站。需要说明的是我县因光伏受益对象实行动态调整,导致现在实际享受光伏扶贫的贫困户与系统原录入关联贫困户不一致,待系统开放后再进行调整(见附件1)。
2.未纳入补助目录项目存在的问题
我县核查出现问题的光伏扶贫电站35个,装机规模10638千瓦,其中,村级光伏扶贫电站35个,装机规模10638千瓦。主要问题有:一是部分村户和户户联建电站(23个),单个规模超300千瓦,不满足383号文要求;二是村级电站(1个),未关联贫困户;三是村户或户户联建电站写成了集中电站(7个),不满足383号文要求;四是录入数据质量低电站(3个),投资规模录入错误;五是村户联建电站写成联村电站(1个),不满足383号文要求(见附件2)。
二、有关意见与建议
(一)及时纳入国家补贴目录。我县2017年及以前建设并网的未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的电站35个,建议国家对光伏扶贫项目简化手续,尽快纳入国家补贴目录。
(二)及时拨付国家补贴资金。我县从2015年开始建设光伏扶贫项目,至今未享受到国家补贴,影响了受益贫困村出列和受益贫困户脱贫,建议国家尽快将光伏扶贫项目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足额补助到位,确保受益贫困村出列和受益贫困户稳定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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